文章来源: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806280059-1.aspx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8日電)從今年7月1日起,事業單位規模在200人以上,需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負責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約有1500家事業單位將受到影響。
勞動部表示,事業單位如有需求,可到台灣事業單位護理人員學會網站查詢,或職安署建構的健康服務網絡、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的醫療機構或具職業醫學科部門的醫院詢問。
勞動部說,為配合法規的施行,減少事業單位招募人力的困擾,近年已培育足夠人力因應企業需求,並協調經認可的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訓練機構成立平台,便利事業單位招募符合資格且有意願服務的護理人員。
對於這項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的新措施,勞動部強調,如果雇主未依規定聘僱或特約醫護人員,將可處新台幣3萬到15萬元罰鍰。(編輯:陳清芳)10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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