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807250106-1.aspx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25日電)高雄市大寮區一處國有地2年前遭非法棄置塑膠廢棄物,惡臭影響周遭環境,高雄市環保局代為清除處理,將向棄置行為人孔姓男子及國有財產署求償清理、改善等必要費用。
高雄市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長林燦銘今天說,大寮區潭鳳段土地民國105年6月間遭非法棄置廢塑膠約400噸,環保局昨天起代為清除處理。
環保局稽查人員當時查獲孔男非法棄置這批廢塑膠混合物,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移送法辦,且要求限期清理,因屆期未清理,繼續要求繳納代履行費用新台幣189萬元又未繳納,移送強制執行中。
由於現場廢塑膠混合物仍未清理,環保局去年12月要求地主國有財產署限期清理完畢,但對方提起訴願遭高雄市政府駁回,環保局再要求繳納代履行費用189萬元,對方不服提出聲明異議,目前審議中。
高雄市環保局表示,由於行政救濟程序冗長,環保局考量現場仍有大量廢棄物尚未清理,恐滋生登革熱病媒蚊影響周遭環境衛生及居民健康,已與國產署協商取得共識,由環保局代為清除處理。
這批廢棄物數量相當多,高雄市環保局調整勤務,動員小港、南鳳、大寮等13個清潔隊清除,協助清運廢棄物至仁武及南區資源回收廠,第一天共清除23噸。
高雄市環保局長蔡孟裕表示,民眾如發現周遭環境或土地疑有棄置廢棄物時,請立即通報環保單位,而有土地、廠房出租前,應先確認承租用途,出租後更要加強巡視,避免遭棄置廢棄物。
代清理的後續作業,高雄市環保局將再依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向清理責任人求償代履行費用。(編輯:李亨山)1070725
關鍵字標籤:...
|